金华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更新时间:2024-06-12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4001-008808
联系手机: 13530039267
联系人:郭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的。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 邮编:515100
- 电话:4001-008808
- 联系人:郭先生
- 手机:13530039267
- 微信:13530039267
- QQ:624823515
- Email:sales01@zoop-tech.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